夫妻离婚如何分割婚姻的财产呢(夫妻离婚如何分割婚姻的财产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必须本着男女平等的原则,合理合理地解决,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辜者。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基于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以下具体意见:一、夫妻双方就财产归属有书面或者口头约定,且双方无争议的,应当离婚。按协议处理。然而,规避法律的协议是无效的。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一方或者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买财产;(二)一方或者双方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因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四)一方或者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五)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债权;(六)一方或者双方的其他合法收益。3、婚姻存续期间,婚姻存续10年以上的,复员复员费和复员军人所得的复员费,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退伍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补贴、生产补贴应该归自己所有。4、婚后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各方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方所有。双方财产分配差异较大的,财产多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补偿相当于差额的财产。5、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接受的彩礼、彩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应考虑财产的来源和数额合理划分处理事情的时候。各方购买、使用的财产原则上归各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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