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集体合同又要求签劳动合同可以不签订吗
一、跟公司签了集体合同又要求签劳动合同可以不签订吗
1、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再单独签订劳动合同。
2、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四条
二、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纠纷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工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当集体合同争议经过协商还是解决不了的时候,工会可以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提起诉讼。
3、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协调处理程序:
(1)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或者双方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理机构申请协调。如果双方自行协商不了,有没有提出申请协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进行协商处理。
(2)当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案件后,组织相关方面的代表组成临时协调处理机构负责具体处理工作。
(3)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时候,当事人各自派出3至10名代表,并指定一名首席代表。
(4)处理争议时候,要从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15日。
(5)处理好集体合同争议,劳动保障部门需要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的代表和协调处理的负责人进行签订、盖章。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所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再单独签订劳动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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