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业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可以的。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职工患精神病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对在治疗期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不能。治疗期满未能治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2、一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就终止。
3、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像是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5、劳动者并不能胜任工作,巾帼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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