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给个人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不给个人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到委员会申请仲裁;
3、到提起诉讼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一般签多久
1、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两三年,也可以签订十几二十年,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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