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辞退有赔偿吗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退有赔偿吗
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倘若雇主和工人双方之间未能依法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当雇主决定终止或者取消对工人的聘任关系时,就必须依照有关法规,依法向该名工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
如果雇主在以上过程中未能及时、依法支付给予工人应有的经济补偿费用,那他/她便需承担并加倍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费用。
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明确指出以下几点:
(1)若雇主以不当的方式终止工人的聘任关系,工人有权提出要求获得补偿;
(2)但如果雇主取消工人聘任关系的理由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则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给工人乃至支付额;
(3)只要工人与雇主对于任何可能涉及到赔偿金额的事务无法达成共识,工人都有权在被辞退后的一年时间内提起申请。
所以吧,就算雇主是依法予工人终止的,通常情况下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在此情况下,雇主未能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已明显违犯了法律,因而他/她需要为这个过错承担相关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中约定放弃赔偿金合法吗
在我国律法规的框架下,劳工自主决定自费免除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典型的情况或许是签署劳动合同时,劳工已事先签署了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的书面。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劳工无法证实自己当初签署该书面承诺书时受到雇主的欺骗、胁迫或其他不当影响,那么此类书面承诺便可视为劳工真实意愿的表达,其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
据此,即便劳工作出日后的改变和后悔之举,雇主仍无需为此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