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国企不续签有补偿吗
若用人单位拒绝续订原本的时,这属于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按照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负有的义务就是支付其一定数量的赔偿款。
具体而言,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了满1整年后,用人单位便需向其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总数的。
当然,如果劳动者决定不再续延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能够提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拒绝续订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版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已经大幅度降低,那么此时才可要求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款,反之则无法奢求。
国有企业在面临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决定不再续签,也必须按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另一方面,当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因用人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而选择不再续约,此时用人单位亦需承担相应责任并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第十四条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合同到期半年了单位没提醒续签而本人有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及时地提醒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
若企业未能按照规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在未经续签之后的一个月内,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1)企业主已经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且保持原有的薪资水平或对薪资进行上调,但在此前提下,如劳动者仍然表示不愿再继续留在本岗位工作,此时,企业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企业主虽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却提出降低薪资待遇,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表示不愿再继续留任,则企业主需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当企业主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主将必须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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