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可不可以约定劳动者自己购买社保
一、劳动合同工资可不可以约定劳动者自己购买社保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雇主不得将劳动者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购买责任转嫁到劳动者自身身上。
雇主必须自雇佣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在职员工购置相应的社会保险。
若未能如期进行办理,则会被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机构勒令在限定时间内予以补办,并且还要从首次拖延缴费之日起,每日增收一定百分比的滞纳金。
雇主如有拖欠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机构会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补缴,并在此期间,按照每天千分之五的比率增收滞纳金;如果仍未及时缴纳,相关行政部门有权对其处以拖欠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第十条规定建立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遵循以下标准: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已经开始实际用工而未能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需在劳动关系确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此外,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实际用工之前已经达成就业意向并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即正式成立。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视为一年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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