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举例
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举例
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之差异可概括如下几点:首先,两者所涉及的法律性质迥异。
劳动合同乃是确立之基石,归属于规的管辖范围之内;而劳务合同则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其范畴涵盖于民法、经济法之中。
对于合同主体的要求亦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约双方分别为劳动者及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均由公民担任,亦可由法人或公民与法人共同参与,因此,劳务合同并未对主体提出特别的要求。
再者,合同主体的地位亦有所不同。
自劳动合同签署之日起,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两者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从属性特征;相比之下,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保持着相互独立且平等的地位,各自以自身名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此外,合同的内容亦有所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劳动防护用品;
劳务合同却无需对此进行明确规定。
最后,确定报酬的原则亦有所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数量、质量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来支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务价格则是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予以支付。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变更劳动合同,可以双方口头同意吗
在任何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变更都应采用书面方式,而禁止使用口头协议。
经变更的劳动合同应由雇主与员工分别持有一份。
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各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若雇主未能及时向员工交付已修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则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纠正,并对由此给员工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