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要工资直接走人
一、签了不要工资直接走人
签订了劳动合同时,如尚未开始工作,可自由离职且无需领取薪酬;若已投入工作,则无法随意离岗,因支付薪资是雇主法定责任,且雇主亦不会允许员工放弃薪酬。
若员工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雇主经济损失,需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没签劳动合同并且不交
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第一,支付;第二,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对于未购买五险一金的情况,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第一,支付;第二,补缴社会保险费。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从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签订,此时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设定为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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