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做了一年可以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做了一年可以吗
当您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时,若工作仅满一年便萌生离职念头的,其实是完全合法的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您只需提前三十天向所在公司提交书面申请通知,或先行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便可依法解除与这一公司的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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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字吗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亲自签署,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双方的利益。
如果劳动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赴现场签名,则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对于此类情况,劳动者需提供授权,明确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以及委托事由等相关事宜。
在此基础上,若劳动者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便宣告生效,对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签订还是更改劳动合同,都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
当双方完成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手续之后,劳动合同即刻生效。
如遇到无权限代理人以劳动者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劳动者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用人单位对其的履行,那么就应被视为劳动者对此份劳动合同进行了追认,这同样会产生法律效力。
此外,还需要留意的是,原则上,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订立合同时,其权限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但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在超越其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况,除非劳动者明知或应当知晓其越权行为,否则该代表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仍然对用人单位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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