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
一、怀孕期间到期单位不续签
若合同期满之际正值孕妇期,而雇主选择不再续约,那么该雇员有权向企业索取经济补偿金。
具体数额将根据员工在企业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1年即可获得1个月的薪资;若服务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1年,则视为1年;如未满6个月,则仅可获得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工作不满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离职
未经满月即离职且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寻求双倍薪资补偿。
但可请求雇主根据实际出勤天数予以结算薪酬。
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事实关系,可提交如下证据作为佐证:应聘者在雇主处的登记表;能证明个人身份的雇主所发证件;出勤记录及其它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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