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若坚持保持原有的薪资福利待遇或进一步提升劳动条件,而职员却未选择续约,则该情况下无需对职员给予经济补偿。
如因公司方面导致原有薪资福利待遇降低,致使职员不愿续订契约的,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条例,职员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应按照月度基本工资为基数向职员支付一定比例的。
对于工作时间达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以满足一整年的职员,参考一整年来计;倘若总工作时长尚不足六个月,则依照半个月的工资给予经济补偿。
同时,该法律强调,如职员月份基本工资高出用人单位所在地、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其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将按照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金额予以支付,且其所享有的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市劳动合同不续签有补偿吗
如若用人单位依然坚持或进一步提升原有的劳动条件,然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订时,那么在此情况下将无需对其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反之,如果用人单位试图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无法接受而不同意续订劳务合同时,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所处的工作环境进行评估,按照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长度,以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基本准则来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长达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同样需要依照一年的核算方式来计算此次应给予的经济补偿金额。
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需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若是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其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也会相应地提高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且其所能享受的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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