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可以离职吗
一、签了不给员工可以离职吗
实际操作时,劳动合同得给所有员工发啊。
无论是签合同时,还是后来有变,公司和员工各留一份。
要是公司签完合同不给员工,那就找劳动局帮忙纠正;如果因此造成损失或伤害,公司得负责赔偿。
除了找劳动局,员工还有其他办法要回合同:先试着跟公司好好聊聊;或者找公司所在地的工会帮忙;再不行,就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就去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依法起诉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所谓自动离职,即员工基于自身以及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退出劳动岗位,强行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契约关系的行为。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未得到批准或者申请未能获得通过时,部分员工可能会自作主张擅自离岗或者违反契约进行出走;亦或是无任何解释地选择离开生产线。
另外,部分员工为了追求更高的薪酬福利待遇,擅自转投竞争对手的怀抱等等都属于自动离职的范畴之内。
当员工的自动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离职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争议就可以称之为自动离职纠纷。
针对此类擅自离职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规,视同为进行处理,并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如果员工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或者在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既没有提出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请求,也没有办理辞职手续,那么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无故旷工。
而且,旷工的时间已经达到了除名规定的期限,因此可以按照除名处理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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