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时间、地点问题
一、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时间、地点问题
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明文载明明确的工作地点与合理的工作时间,同时也应遵守。
劳动者有义务在既定的工作时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可违犯相应的规章制度。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规范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重要条款,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认真履行职责,避免可能出现的矛盾纠葛,从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下列条款: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
《》第五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工作内容;
(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十一条
劳动者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
二、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含哪些维度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包含两项基本条款,分别为必须注明部分及协商事项。
其中,必须注明部分涵盖以下八项重点内容:首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其次,工作职责与工作时长;再者,劳动保护以及工作环境。
此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安全卫生的基础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安排,对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的特别关照,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确保生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所需的各类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第四,劳动薪酬,包括劳动者的薪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相关补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第五,社会保障体系;第六,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流程;第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在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符合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将自动消失,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最后,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规定,特指当事人在未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履行过程中存在缺陷时,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而除了上述重要条款之外,双方当事人还可通过友好磋商以达成共识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他事项。
例如,针对职业技能培训、商业机密保密等问题,双方可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的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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