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劳动合同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劳动合同
自1995年元旦之日起,我国实施了《劳动法》,这标志着我们国家正式确立了以劳动合同为核心的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确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在这种关系中双方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以及应尽的各种义务的一种书面协议。
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都必须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其基础。
而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也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同时还需确保不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
《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有违约金吗
对于已经和用人单位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说,假如他们出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呈,同时也遵循了法律规定,在离去前至少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进行通知,那么原则上并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若员工因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劳动合同被强制解除,此时他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以弥补其损失。
如果员工未按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便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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