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是怎样的
如果雇主在法律规定外随意终止了你的劳动合同,那他就得按照两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付给你哦!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待了一年,那么他们就得给你两个月的薪水作为赔偿呢。
而如果你已经干了超过六个月但还不到一整年的话,我们就可以算做是一年来算;要是你只干了不到半年,那他们也得给你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解约情况有:员工挂了或被宣判死亡、失踪,单位被吊销、关门大吉、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员工拿到的,公司破产的,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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