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底有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这个期间,双方需要认真思考离婚的后果和影响,如果在三十日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就需要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参考:
1、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解决问题,尽量避免冲动离婚。
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
3、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思考是否还有挽回的可能。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的发生,给夫妻双方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解决问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问题,或者在冷静期后仍然决定离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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