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底有多少天?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双方暂时停止办理离婚手续,以冷静思考和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参考: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认真思考婚姻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辅导或咨询,帮助解决婚姻中的问题,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应当保持冷静,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对彼此造成伤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让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更加冷静地思考和处理问题,避免冲动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应当认真对待婚姻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辅导或咨询,帮助解决婚姻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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