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债务谁来承担
一、精神病人的债务谁来承担
如果精神病人有债务,由以下情况确定承担者:
1. 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若经法定程序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所订立的债务合同等可能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若该债务是由于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的,例如监护人未妥善管理精神病人的财产,使得精神病人不当消费或,监护人可能要承担相应债务。
2. 如果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期间,也就是其精神状态正常时订立的债务合同等民事行为,应当由精神病人自己承担债务,但在其无足够财产偿还债务时,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情况。
3. 如果精神病人有财产,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债务,不足部分,在其发病期间的债务,若监护人有过错的由监护人适当承担;在其正常期间的债务则只能以其剩余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不能要求他人代为承担。
二、精神病签有效吗
精神病患者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精神病患者是在发病期间签署的买卖合同,通常是无效的。因为发病期间,患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缺乏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合同主体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
然而,如果精神病患者是在精神正常的间隙期签署的买卖合同,并且合同内容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公序良俗等合同有效要件,那么这个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
此外,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发病,但事后发病了,不能因为发病就否定合同的效力,只要订立合同时符合有效条件,合同依然有效。
三、精神病人买卖合同有效么
精神病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精神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独立实施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避免在缺乏认知能力的情况下作出不利于自己的约定。
若精神病人在签订合同时属于,其实施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则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在追认前撤销的,则。这一规定既考虑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定认知能力,也兼顾到对他们权益的合理保护以及市场交易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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