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生效吗
一、生效吗
在同一套住宅的交易中,业主与两位买家分别签署了购房合约,但并未进行房地产产权变更手续。在此情况下,应根据以下标准判断合同效力及相应的合同执行顺序:
1.已完成产权过户的合同具有优先权;
2.若两份合同皆未能完成过户且无实际占有,则需参照房款支付额度及时间,以及合同签署时间加以判定;
3.若两份合同皆未能完成过户且无实际占有,且无法通过上述方式作出判断,则需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以决定执行顺序。
根据《》(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在房屋所有权未作变更登记时,房地产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所签订的数份只要不具有法定的无效情形,自成立时起生效。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自后买卖合同签订时起存在欺诈的情形,因此后买受人在无法取得房屋时,有权请求或机构合同。
二、一房二卖属于侵害物权吗
尽管相关法律并无明确界定一房二卖产权归属,然而据高院于2010年发布《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三条与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十六条所述,在面临此种情况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履约买受人:首先是已完成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者;然后是双方均未进行该项登记且已实际合法占有的;最后是双方均未进行该项登记也未实际占有,此时需结合各买受人实际支付金额及时间、是否办理手续、合同签订时间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加以判定。以上即为一房二卖情况下的通用处理策略,然而实际案例往往更为复杂,难以直接套用现有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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