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怎么去掉配偶的名字要缴纳多少税费?
离婚后,如何去掉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成为了许多离异夫妻关心的问题,办理这个手续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协议离婚);
- 房产证;
- 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通过买卖方式过户);
- 契税完税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申请表:
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一并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缴纳税费:
根据当地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领取新证:
缴费后,等待一段时间,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了。
税费计算
契税:
- 如果是夫妻之间离婚析产,免征契税。
- 如果是通过买卖方式过户,契税的税率根据房屋的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而定,一般为 1%至 3%。
增值税及附加:
如果房产证未满 2 年,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的税率为 5.6%,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率分别为 7%、3%和 2%。
个人所得税:
- 如果房产证满 5 年且是夫妻名下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 如果房产证未满 5 年或不是夫妻名下唯一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 20%,但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扣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 (三)房屋买卖;
- (四)房屋赠与;
- (五)房屋交换。
-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 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50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小编总结
离婚后去掉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需要缴纳的税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办理手续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果对税费计算或办理流程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税务部门。
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税费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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