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公证给对方,对方有权卖吗?
我和我老婆最近在闹离婚,我们有一套共同的房子,现在打算把房子公证给她,但是我有点担心她会把房子卖掉,我想问一下,夫妻离婚房子公证给对方,对方有权利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在离婚时已经将房子公证给了对方,那么对方就拥有了该房子的所有权,她有权决定是否出售该房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子归你所有,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你仍然是该房子的合法所有人,对方出售该房子是无效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你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要注意约定清楚房产的归属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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