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辞职有规定吗
一、劳动合同法对辞职有规定吗
在我们这个行业中,离职其实也就是常说的“跳槽”哦!其实离职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嘛叫做立马走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被炒鱿鱼啦!这时候呢,如果雇主对你施加了比如暴力啊或者威胁之类的东西迫使你工作,又或者他们没按照合同上约定的那样给你发工资,那你就有权马上提出跟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呢,就是你自己决定要离开,那么你需要提前30天用书面的方式告诉雇主你要解除劳动合同;最后一种情况呢,就是你跟雇主商量好了以后再做决定,双方达成一致的话你就可以离开。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员工辞职是否可领取
咱们得了解,如果是因为员工自己想打退堂鼓而主动提出离职的话,那就没办法拿到了。但是呢,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当初的承诺给到足够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是没有按时按量地把工资发给你;又或者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帮你交费;甚至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对你造成了损失,那么你都有权利主动跟公司说再见,而且公司还得赔偿你一笔经济补偿金哦!
三、主动辞职怎么赔偿员工
其实吧,法律上并不是这样哦。在实际情况下,当某个员工因为自己的原因提出要离开公司时,例如“家里有点急事需要处理、希望寻求更好的个人发展机会、或者想去创业闯荡一番”之类的理由,要是公司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种离职理由确实存在(经常可以从员工递交的里、或者离职交接清单,甚至可能是离职协议里面找得到相关说明)的话,一般是不会判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此外呢,如果这个员工真的是因为个人原因而选择离职,那么他得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公司这事儿,不然的话,如果员工在没得到公司批准就自行离开了,或者他的离职时间根本没达到规定的通知期限,那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啦。这样不但没法拿到应该有的经济补偿金,甚至有可能还得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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