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没有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雇主没有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雇主在任用员工之初计时起一个月之内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然而如果逾越此期限仍未能签署,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作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文规定,雇主在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仍然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雇主需要向该员工支付自其入职之日起满一个月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至补签劳动合同之前一日为止的时间段内的双倍工资,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十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应如何处理
鉴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协商擅自离岗且拒不出面说明原因,亦或是无故连续缺勤,此时用人单位应依照我国现行的律法规,严格遵循相应的处理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应立即设法与该名劳动者取得联系,以便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同时明确告知其无故将会产生何种严重后果。
若经过多次努力仍然无法与该名劳动者取得有效联系,或者劳动者依然无任何合理理由持续旷工,那么用人单位便有必要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务必在规定时限内返回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还需详细记录下劳动者的旷工行为以及所采取的相应措施,例如书面通知的送达、电话沟通的录音等等,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若劳动者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依旧未能按时返岗,或者未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式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此之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如实汇报此事,并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签了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不习惯能不干了辞工直接走人吗
在签署雇佣合同时,尽管个人有权利选择离开公司,但是必须按照规定事先向用人单位递交辞呈并提前预知具体时间,标准为30天;而对于处于的员工而言,则只需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如果能够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进行离职。
当用人单位对此表示了明确的同意后,个人就可以立即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由于当事人尚未开始正式工作,因此通常会设定一段试用期,在此期间内,个人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或者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均可解除该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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