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可以拒绝转岗
一、在劳动合同中,可以拒绝转岗
用人单位要给咱们换工作地点,咱们有权说“不行”。
这属于大变动要经过咱俩都答应才行。
没有咱的同意,单方面的决定基本没用;但如果是因为公司需要,调换岗位又合理,不带有侮辱或惩罚性的,薪水也没减少,跟原先的工作还相关的话,那这个变动就是合法滴;咱可就要遵守了。
不过这种合理与否需要公司给出证明哈。
反过来说,如果公司是逼咱走人,才让咱换岗位,那么咱也是有权不理会的。
如果它仗着这点把咱炒鱿鱼了,那这就是非法解雇。
这时候咱就可以去要求赔偿,做满1年就要赔咱2个月的工资,也就是2N。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劳动合同签了能反悔
签好劳工合同后,你想违约也行,和老板商量就行;如果还在试用期,提前告诉他离职就好;等过了试用期或没试用期时,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离职;还有其它情况。
要是公司有下面这些事之一,那你也是能解除劳务合同的:
(一)没有按照合同给你好的保护或者条件;
(二)工资没发够或者没按时发;
(三)公司没帮你交;
(四)公司的规矩反了,让你吃亏了;
(五)因为法律第26条第1款说的那种原因,无效了;
(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说你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其它原因。
三、公司分立劳动合同还有效
别担心,就算公司分了家也不会影响你的打工合同的有效性。
按照中国规章,就是咱们经常听到的那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哪怕只是换个名字、人、主要掌柜、甚至是出资方等等这些名堂,都不会动摇咱们的劳工合同的执行力。
所以即便公司拆成两个独立的部分,但只要劳工合同没有明确告知是终止还是结束,同时,大家还在按照之前的约定来进一步履行各自的义务,那这个打工合同就还是有效的。
大家要密切关注公司分家进程中关于权益保护以及责任变动方面的信息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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