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样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不签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样赔偿,有哪些规定
讲道理,如果用人单位雇佣了员工满一年,却还没跟人家签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在那一天开始,这个单位其实已经跟员工自动签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时候,他们应该立刻跟员工补签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要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起,直到满一年的那一天为止,给员工支付总共11个月的。
所以,如果你在这家工作满一年了,但是还没签劳动合同的话,那就是从你入职满一个月之后的那个月开始计算的,公司得给你发双倍工资,等到十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被看作是已经签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啦。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解除时赔偿怎么算
1、如若用人单位欲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应向该雇员支付其在被聘用期间按照每满一整年度即支付一个月薪资标准计算的补偿费用,对于未满一整年度的雇佣期,可视为一整年度来衡量;对于雇员遭受的不到六个月的雇佣期,同样需要按照六个月的周期计算,并支付相应的半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必须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
3、对于企业未能与您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有责任对您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三、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公司要求第三方如何赔偿
首先如果咱们这个公司按照规矩来解雇员工(比如,证明您严重犯规了,又或者您现在还处在,但是公司认为您并不满足我们的录用标准等等)的话,那么公司就没有任何责任要给您赔偿,也没义务付您任何的经济补偿;再来看看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公司是违法地解除了和您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从2008年1月1号开始算起,只要您在这家单位已经工作超过半年了,公司就要付给您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您在这里工作还不到半年,那公司就得付给您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告诉您他们要把您“炒掉”的话,那他们还需要额外再付给您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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