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有哪些
关于劳动合同的拟定与签署过程,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劳资双方必须针对关键因素以及合同的各项条款展开深度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达到一致且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初步文本框架协议。
需授权某一方负责制定合同的初稿,并在完成后将文本传输给对方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及完善,同时接受对方对于文件的审阅与修订建议。
第三,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及双方签字盖章部分由其中一方完成并进行寄发,等待对方完成所有签字盖章程序。
完成盖章工作以后,劳资双方便需要交换正式生效的合同文本。
《》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签了不给我一份合法吗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若未向员工提供个人副本,则此举涉嫌违法。
在实际生活中,所有正式的书面合同均需由签约双方分别持有一份原件。
对于书面劳动合同而言,同样遵循这一原则,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持有一份合同文本。
倘若企业将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均收回并掌控,那么就难以确保该企业不会未经事先协商或授权便随意篡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签署了劳动合同,也无法真正实现其保障双方权益的作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签订了正式的雇佣劳动契约之后,雇主们有义务为其下属的全体员工参与社会保障计划提供充分支持。
即便是经过员工自主确认未选择加入社会保险体系,假设在此过程中遭遇了社会保障审查部门的质询,雇主仍需承担起补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
以下特定人群被豁免购买保险的条款包括:
1、已达法定年龄并退休后再次受雇的员工;
2、他们的社会保险关系尚未从现有的账户转移到当前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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