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补充协议可不可以
一、劳动合同没有补充协议可不可以
在之中,签署补充协议并非必要之举。
只要劳动合同正文部分详细而全面地阐述了解决所有相关问题所需的全部条件,则无需额外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主要用于在劳动合同中尚未明确详述的条款。
若因劳动合同对劳动薪酬以及劳动条件等关键性原则的约定含糊不清而导致争议,雇主及员工可通过进一步的谈判以寻求解决之道;倘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遵循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若缺少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并未明确规定劳动报酬事宜,那么应当按照的原则执行;同样,如果集体合同未能具体规定劳动条件等核心事项,则应根据国家的现行规定来加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阴阳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在“”里面那叫“阳合同”其实就是个无效的~至于“阴合同”,它可能还是有效力可能又没有,这就要看实际情况。
通常来说,“阳合同”由于无法真正反映出当事人双方想要表达的真意所以就被判定为无效了;
然而,“阴合同”却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因此会被认为是有效的合同。
只要“阴合同”里的内容是合法的,那么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如果有人用“阴阳合同”来做些违法的事情,或者是用看似合法的方式来掩饰他们的非法目的的话,那么可不仅仅是“阳合同”会被判无效,连带着“阴合同”也会因为内容违法而失效。
三、劳动合同如果未开始履行的生效吗
在现行的中国劳动合同立法框架中,劳动合同自其尚未进入实际履行阶段之时起即可被视为已具效力。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劳资双方在充分协商且达成共识后,只要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署各自的姓名或加盖相应的印章,该份劳动合同即告正式生效。
如果在签订过程中存在任何一方违背其真实意愿、用人单位试图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国家法律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时,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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