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时,有以下几点需注意:
(一)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用以证明自己在此单位工作的事实、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维权中至关重要。
(二)提前通知单位。虽未签劳动合同,但从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角度,一般也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避免因突然离职给单位带来不必要损失。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三)结清工资及经济补偿。离职时,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全部工资。同时,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年未签的,视为已订立,还可主张相应补偿。
(四)办理离职手续。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确保离职过程合法合规。
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离职证明有如下重要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出具义务。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离职证明的内容要求。离职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需真实、客观地反映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相关情况。
(三)法律责任。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劳动者因缺乏离职证明而无法顺利入职新单位,导致的工资损失等,用人单位需予以赔偿。
总之,离职证明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三、超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时可获得相应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此时劳动者离职,若因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劳动者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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