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给予补偿,需分情况讨论:
(一)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工资待遇不变或者有所提高,员工仍不愿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且不支付补偿。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例如降低工资标准、减少福利待遇等,员工拒绝续签是合理的,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不论何种原因,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年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能不能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在一定情形下可以不续签,但需依法处理。
一方面,单位可以不续签的合法情形。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或者单位出现经营困难、生产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单位可以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单位不续签的法律后果。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无合法理由不续签,而劳动者不存在过错且愿意继续工作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单位能否不续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且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三、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相关规定如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工资待遇不变或有所提高,劳动者却不愿续签,这种情况下自然终止。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降低工资、减少福利等。
(三)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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