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
一、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来说,有以下要点:
(一)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比较。用人单位需确定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此标准。例如,某岗位最低档工资为每月3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000元。
(二)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比较。比如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即4000元。
(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底线要求,各地会根据经济发展等情况制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即使按照前面两个标准计算出的金额低于2000元,试用期工资也应按2000元发放。用人单位若违反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倒签劳动合同能不能免于支付两倍工资
倒签劳动合同不能免于支付两倍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
(二)倒签劳动合同是在实际用工一段时间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签订日期倒签至用工之日。这种行为虽然在形式上使劳动合同看似在法定时间内签订,但实际上是对未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的掩盖。
(三)从法律责任角度看,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事实已经发生,不能因事后的倒签行为而免除其此前应当承担的支付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否则,就会使法律规定的支付两倍工资的条款失去威慑力,用人单位可能会随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损害劳动者利益。
总之,倒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
三、辞工半个月还不结工资希要找劳动局吗
用人单位在员工辞工半个月后仍不结算工资的,员工可以考虑向劳动局寻求帮助。
一方面,根据相关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这种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已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其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局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若用人单位在限期内仍未支付,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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