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计算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计算基数。通常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工资为基础。这里的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含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非工资性收入。一般会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而非实发工资,即包含了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二)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
总之,准确计算双倍工资赔偿,需依据具体工资构成和实际用工时长确定。
二、老板不发工资告劳动局需要哪些证据
向老板不发工资,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证据:
(一)证明。比如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相关材料,以及同事证言等。
(二)工资标准证明。工资条是常见的证明工资数额的证据,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也能清晰显示工资发放情况。若存在加班情况,还需准备加班的相关证据,如加班申请单、考勤记录中加班时间的记载等,以确定应得工资的具体数额。
(三)证明。例如老板或用人单位出具的,或者双方关于拖欠工资事宜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书面沟通材料,证明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
另外,还可收集一些辅助证据,如用人单位的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以便劳动局能更顺利地处理投诉。
三、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标准有哪些
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
(一)适用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计算基数。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为标准,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应得工资中不应包含。
(三)计算期间。如果是第一种情形,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若是第二种情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
总之,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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