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两年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过了仲裁时效
一、超过两年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过了仲裁时效
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在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和具体情况分析。
从一般仲裁时效角度来看,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通常认为应从劳动关系建立满一个月的次日起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也就是说,超过两年未签劳动合同,部分月份的双倍工资差额可能已过仲裁时效。
例如,在劳动关系建立一年后,之后月份的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应分别从对应月份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起算一年。如果在这期间劳动者未主张权利,超过一年时效的部分,可能面临仲裁时效经过的风险,仲裁机构或可能不予支持。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断、中止的,仲裁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所以不能简单认定超过两年未签劳动合同就一定过了仲裁时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二、没签劳动合同的如何申请
若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收集证据。包括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若有公司打卡记录的截图或纸质签到表等为佳;同事证言,证明与申请人一同在公司工作等。
确定仲裁管辖。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撰写仲裁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仲裁请求,如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陈述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及对自身权益的侵害。
提交申请材料。将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之后等待仲裁委员会受理、排期开庭,在庭审中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配合直至仲裁裁决作出。
三、职工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跟公司
职工可以通过仲裁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若公司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职工可据此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机构经审理认定事实成立的,会支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
(二)公司若存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职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形,职工同样有权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职工需注意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环境照片、公司规章制度文本等。通过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从而顺利通过仲裁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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