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怎么算?
我和我老公结婚好几年了,婚后感情一直不太好,经常吵架,甚至还动手打过我几次。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于是决定和他离婚,我们在结婚前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我不知道离婚后该怎么处理我们的财产。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编总结:
如果在结婚前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在离婚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结婚前,建议双方考虑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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