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怎么算的啊?
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啊!好多人在结婚前都没有考虑到做婚前财产公证,结果离婚的时候就不知道该怎么算财产了,别担心,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没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该怎么算。
我们得明确一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来进行的,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而个人财产呢,就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
双方协商
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夫妻双方自己商量,看看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然后协商一致后进行分割,这种方式比较简单,也比较灵活,但是需要双方都有诚意,并且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分割财产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女方的权益。
申请调解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调解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可以避免诉讼的繁琐和费用,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没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怎么算的啊?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法院判决、申请调解等方式来解决,在分割财产时,需要注意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如果您遇到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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