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财产到底怎么分?
"结婚时觉得谈钱伤感情,现在离婚要分房分车,肠子都悔青了!"这是许多夫妻闹离婚时的真实写照。当爱情褪去光环,财产分割往往成为离婚大战的导火索,尤其对于未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离婚时财产归属常引发激烈争议——这些年的收入算谁的?父母给买的房会被分走吗?
_解决方案:三步锁定你的财产权益_
1、溯源资金流向:工资卡、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原始凭证是证明财产来源的关键,例如婚前的定期存款若未与婚后收入混合,可主张为个人财产。
2、活用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离婚前仍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需经公证并明确约定车辆、房产等大额资产归属。
3、专业评估介入:对于股权、知识产权等复杂资产,建议委托审计机构出具评估报告,防止对方恶意转移或虚报价值。
_相关法条速递_
《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投资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4类财产属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1条: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如房价上涨)仍归属个人
_小编锐评_
法律不会因为"没做公证"就让个人财产凭空消失,但需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那些把婚前存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将个人房产加上配偶名字的操作,本质上已构成财产混同,与其离婚时打得头破血流,不如在感情尚存时做好三件事:建立独立账户保管婚前财产、重大资产变动留存书面记录、家庭开支采用共管账户。提前做好财产规划,是对婚姻最大的尊重,更是给自己留一份体面退场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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