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在仲裁公司上班
一、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在仲裁公司上班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证明在仲裁公司上班,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工资支付记录。银行工资流水明细能清晰显示工资发放主体、发放时间和金额等,若发放主体是该公司,可作为有力证据。
(二)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公司发放的用以证明员工身份的证件,上面若有公司名称、员工姓名、职务等信息,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
(三)考勤记录。如电子考勤记录、纸质签到表等,能反映员工在公司的出勤情况,证明其在公司工作。
(四)同事证言。与申请人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同事,可出庭作证,证明申请人在公司上班的事实。
(五)公司业务相关证据。例如工作中使用的带有公司标识的文件、资料,参与公司业务的相关记录,如会议纪要、项目方案等,这些都能间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六)社保缴纳记录。若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社保记录也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公司不成立员工能够申请吗
在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员工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需符合法定情形,比如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且需提供相应证据。若公司解除合同不成立,即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或缺乏有效证据,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可提出多种诉求。一方面,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希望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仲裁机构有可能支持该诉求,公司需恢复员工工作并支付相应工资待遇。另一方面,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标准一般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自身工作表现的相关材料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无鉴证 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
劳动合同无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会受理。
劳动合同鉴证并非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也就是说,只要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双方已签字或盖章,该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审查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是否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是否适格等。只要符合这些受理条件,即使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仲裁委员会也会依法受理相关劳动争议案件。例如,因工资支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引发的争议,只要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事实及争议事项,仲裁委不会因劳动合同未鉴证而拒绝受理。
总之,劳动合同鉴证与否不影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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