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算赔偿
计算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如果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有非常规性收入,如一次性奖金等,应予以剔除。
(二)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例如,用工3个月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应支付2个月。
(三)支付上限。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即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
需注意,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应注意收集能证明存在及入职时间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或诉讼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我国劳动立法不允许扣除工资对吗
这种说法不准确。在我国劳动立法中,并非绝对不允许扣除工资,而是对扣除工资的情形作出了严格限定。
一方面,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所谓“无故”,即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理依据。例如,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正常的工作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随意扣减工资。
另一方面,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工资。比如,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外,若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合理的工资扣除,且该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的,也是合法的。
三、开除员工工资是不是当天结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用人单位在开除员工时,一般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
一方面,从保障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当劳动关系因开除等原因解除时,用人单位不能劳动者工资,及时结清工资有助于劳动者维持正常生活和保障其合法经济利益。
另一方面,这也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拒绝当天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仍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加付。也可以通过申请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工资支付纠纷。
总之,从法律规定看,开除员工时工资原则上应当天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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