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规定
一、能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规定
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如下:
从法律主体资格看,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和用工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具体而言,当分公司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时,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包括招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承担相应的律责任。
不过,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此时,若需要用工,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
二、单位10年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在单位10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因为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所以仅就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最多是11个月工资。
(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单位10年未签劳动合同,已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若单位违法解除这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0年则应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就是20个月工资。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劳动者实际工资等情况确定。
三、上班7天未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吗
上班7天未签劳动合同一般不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也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给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个月的宽限期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这一个月内,只要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积极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构成违法。上班7天尚在一个月的期限内,所以通常情况下,此时未签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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