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双方的相对稳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
(二)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三)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还应为劳动者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综上,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单位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吗
在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单位一般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反而是员工有可能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而作出的规定。因为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通常处于优势地位,掌握着更多的资源和管理权力。所以,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的权益。
而如果是员工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履行了相关通知、催告等法定程序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也不存在单位要求员工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定情形。
三、未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其确定劳动关系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举证确定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工资发放明细、单位发放工资的签字记录等,能直观反映单位支付工资的事实。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是证明劳动者属于该单位员工的有力证据。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可显示双方建立用工关系的起始情况。
(四)考勤记录,包括电子打卡记录、纸质签到表等,能证明劳动者在单位的出勤情况。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事的证言可辅助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事实。
(六)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缴纳记录可清晰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与工作相关的文件、通知、业务往来记录等,若有单位名称、劳动者工作内容等信息,也可作为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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