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阶段来分析和处理:
(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该请求有一年的仲裁时效限制,从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算。
(二)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向仲裁机构或人民主张权益。
(三)工作十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同时,劳动者也可主张用人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相关权益。
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和保留能证明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签订企业需要注意事项
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合同内容要完备。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号码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条款应具体清晰,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
(二)遵循合法原则。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要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三)明确。合理约定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确定,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保密与。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五)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确保合同成立并生效。
三、退休返聘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具体分析如下:
退休人员已依法享受待遇或领取,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也不享有劳动关系下的一些法定权益,如、等。
不过,在实践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保密义务等具体事项,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若发生争议,通常按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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