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收集证据。尽管没有劳动合同,但可搜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包括银行转账明细、工资条;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二)确定仲裁机构。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准备材料。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附上证据及证据清单;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提交申请。在规定的时效内,一般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仲裁机构。
(五)等待受理与审理。仲裁机构受理后,会安排,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二、如何填写劳动仲裁证据清单里证明对象怎么写
劳动仲裁证据清单中证明对象的填写至关重要,需清晰明确。具体可按以下方式撰写:
(一)明确具体诉求相关。若诉求是支付,证明对象可写“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申请人工资的事实,包括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时间段等”。比如提交银行工资流水明细,证明对象就是展示工资实际发放情况与应发情况的差异。
(二)围绕争议焦点。如争议焦点是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据时,证明对象可写“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某某时间起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若没有劳动合同,提供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对象则是从不同侧面佐证劳动关系的成立。
(三)针对关键事实。例如涉及加班争议,提交加班申请单、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证明对象可写“证明申请人在某某时间段内存在加班的事实,以及加班的时长等具体情况”。
总之,证明对象的填写要紧密结合证据内容、仲裁诉求和争议焦点,准确清晰地表明该证据所指向的待证事实。
三、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具体如下:
(一)一般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从受理到作出裁决最多不超过六十日。
(二)特殊情形。对于一些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例如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时可能会有不同规定。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尽快安排处理,结束时间可参照一般期限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总之,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争议解决效率。若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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