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同时签两个公司吗
一、劳动合同能同时签两个公司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这表明法律原则上不认可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
从实际履行角度讲,劳动者的精力和时间有限,难以全身心投入到两个公司的工作中,可能无法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可以与两个公司签合同。比如,劳动者与一家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同时与另一家公司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在不影响全日制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且两家公司均同意这种安排。但总体而言,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同时与两个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二、劳动合同没盖章有签字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盖章但有签字,在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里的“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二者具备其一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一方面,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便没有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该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因为法定代表人等的签字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代表用人单位作出的意思表示,能够体现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的合意。
另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而言,其本人签字即表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所以,只要签字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虽未盖章但有签字,同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效性怎么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效计算,分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一)关于的时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实践中,会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时效。
(二)视为订立的时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劳动关系在法律上已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三)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如果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其他劳动争议,如工资、福利待遇等纠纷,一般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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