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承担以下责任:
(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单位不规范用工行为的一种经济惩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稳定,对劳动者的职业保障更有利。
(三)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可按一定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此外,不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在劳动争议发生时,使单位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书面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缺少它,单位在举证等方面可能会遭遇困难,从而承担更多不利法律后果。
二、工作三个月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工作三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法律后果来讲,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在这种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此外,不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比如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劳动者难以依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的维权难度会增加。所以,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不签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不签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在此期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在此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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