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有什么补偿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有什么补偿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可获得的补偿情况如下:
(一)双倍工资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支付最多不超过11个月。例如,劳动者工作了8个月未签合同,那么除正常工资外,还可主张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而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理
若遇到没签劳动合同且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其明确指出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通过友好沟通,争取协商解决问题,这是较为高效便捷的方式。
(二)申请。若协商不成,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准备好能证明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资支付记录等。仲裁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将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总之,劳动者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三、合同未到期辞职都有什么赔偿标准
员工在合同未到期时辞职,赔偿标准需分情况讨论:
(一)员工主动辞职。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比如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员工据此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合同未到期辞职时的赔偿标准关键在于辞职原因及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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