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去了后果严重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去了后果严重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去了,后果是否严重需分情况来看。
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这种情况下,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后离职,一般不会有严重后果。但如果未按规定通知就擅自离职,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比如影响工作安排等,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损失。
若已过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未履行此程序就离职,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因擅自离职给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比如生产停滞导致的额外费用、重新招聘和培训新员工的费用等。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等条款,劳动者违反约定离职,还可能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超过3年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要补偿
在超过3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主张补偿:
(一)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由于已超过3年,该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二)视为已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未缴纳,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前是否形成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关系有可能已经形成。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形成,并非仅依据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用人单位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备劳动能力。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比如劳动者按照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监督等。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单位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劳动者从事的是该软件项目中的编程工作。
若同时满足上述情形,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已实际形成。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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