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应该怎样赔偿
一、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应该怎样赔偿
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需根据辞退情形确定:
(一)合法辞退。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分公司辞退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辞退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违法辞退。若分公司辞退员工不符合法定情形,属于违法,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责任一般由总公司承担。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被辞退如何补偿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且辞退员工,需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二)辞退员工的补偿。若公司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可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差额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员工可通过与公司协商、申请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三、工作满一年被辞退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工作满一年被辞退且没有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并且还可能获得额外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被辞退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比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满一年,就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辞退则是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综上,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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