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标准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标准
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也可认定工伤。
(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工伤认定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在工作岗位上操作机器时受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做准备工作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只要满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就可认定工伤。
二、流程及时间标准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1. 工伤认定:受伤员工所在的用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 赔偿协商与诉讼: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如果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工伤员工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可以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工伤员工可以通过或向提起诉讼解决赔偿争议。
关于时间标准,工伤认定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不服工伤认定而提起行政复议,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复议期限
一般需在知道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
(二)复议机关
1. 若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一般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例如,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三)准备材料
1.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复议请求和事实与理由等。
2. 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以证明存在需要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 相关证据材料,如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据等,这些有助于证明工伤认定存在错误。
(四)复议结果
1. 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工伤认定确实存在错误,会撤销或者变更工伤认定决定。
2. 如果认为工伤认定正确,则会维持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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