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具备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必备条款。其中包括: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这是明确合同双方主体身份的基础信息。
2.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类型,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存续期间。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范围。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5. 劳动报酬,涉及工资支付形式、标准等,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重要回报。
6.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安全。
8. 规定应纳入的其他事项。
(二)约定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这些条款共同构成劳动合同的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订立劳动合同程序应该怎么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通常有以下程序:
(一)要约与承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并作出承诺。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会向劳动者发出录用通知等包含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主要条款的要约,劳动者表示同意即为承诺。
(二)协商条款。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以及试用期、培训、保密、等其他约定条款。协商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双方的真实意愿得到体现。
(三)签订合同。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四)备案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用人单位将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备案登记,以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三、非全日制可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是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具有灵活性、短期性等特点,订立口头协议能够适应其快速用工、灵活就业的需求,简化了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便于双方灵活安排工作和生活。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规定既保障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的权益,又体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特点,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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