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必须符合的规定,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条款,都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比如,用人单位不能约定低于当地标准的工资条款。
(二)公平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秉持公平理念,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工作任务分配、考核标准等方面,应做到公平合理,不能显失公平地加重一方的责任或减少其应得权益。
(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或依附关系。合同的订立应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对于合同的各项条款,需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都应诚实守信,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不得欺诈、隐瞒。例如,劳动者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等,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等。
二、不订立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赔偿,需分情况讨论: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此期间,公司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因为法律给予了公司一个月的宽限期用于签订劳动合同。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公司未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计算方式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双倍工资差额。
(三)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此时视为公司与劳动者已订立,公司除应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外,还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绝补订,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企业应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一)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常见且合法的时间要求,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关系稳定。
(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若企业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对企业未及时订立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督促企业遵守法律规定。
(三)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视为企业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防止企业故意拖延订立合同。
总之,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用工之日起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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